1.采购概述
******有限公司绿道分公司拟开展蕲春东服务区外广场标识标牌项目劳务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
2.1工程概况
蕲春东服务区外广场标识标牌项目劳务。
2.2采购范围
蕲春东服务区外广场标识标牌项目劳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维护、迁改、调试及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2.3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安装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蕲春东服务区,采购人指定地址。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集团认证供应商(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告后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分包。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1)到******有限公司绿道分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6楼报名获取询比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1)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获取询比文件。
5.申请要求
5.1 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要按申请函和报价单中的要求填写单价、合价、总报价及其他事项。
5.2 采购人设定本次采购第1合同包最高不含税限价为:柒万叁仟柒佰壹拾元整 (小写:¥73710.00元),供应商的总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申请将被否决。
5.3请供应商务必于2025年8 月28 日10时00分(当日)将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密封送至******有限公司绿道分公司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6楼。
5.4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6.成交方式
6.2.1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对候选供应商进行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结合评审报告及履约能力核查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满,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发送成交通知书。
6.2.2采购成交的原则
(1)因预成交供应商放弃、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保函作假,或者被查实存在证照作假、响应文件作假、扰乱采购秩序,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将按预成交公示的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人,最终签约合同价不高于预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如发生重新评审情形的,采购人根据重新评审的结果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和备选成交供应商,最终签约合同价不高于重新评审后预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采购人将确定成交公告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解除情况的,采购人可以按预成交公示的名单依次授予合同,最终签约合同单价不高于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4)若与其他备选成交供应商谈判均未达成合作意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询比或其他采购方式重新采购。
7.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有限公司绿道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6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 1077号东湖广场 12 楼
联 系 人:******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报名表
蕲春东服务区外广场标识标牌项目劳务询比采购
第1合同包
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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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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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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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接收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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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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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联系人:(签名)
附件2: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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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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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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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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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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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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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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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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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类似劳务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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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评估服务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名下其他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供货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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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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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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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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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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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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