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华中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安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名称)(HBSJ-202502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502FJ-******1 | ||||||||||||||||||||||||||||||||||||||||
1.招标条件 | ||||||||||||||||||||||||||||||||||||||||
************发改委关于华中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4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 建设规模:项目计划用地面积5100平方米,容积率2.56,建筑密度39.41%,绿地率35%。项目总建筑面积1724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060平方米,包括危险废物环境危害特性识别及鉴别实验室、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评估实验室、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及装备研发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重大战略与政策模拟实验室、危险废物智慧环境监管技术应用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技术实验室、有色金属冶炼废物资源化利用与污染控制实验室、公共数据中心、公共实验设备平台、公共样品库等;不计容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及人防地下室。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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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华中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装修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安装工程等内容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专项管理等范围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和监理服务,并形成档案资料。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280日历天,其中项目工期约5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天。(1)工程管理及统筹管理、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2)招标代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涉及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止。 工程费用:9857.89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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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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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独立投标人或负责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1)具备下列执业资格之一: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3)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中的两项及以上服务内容(其中必须包含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否则为无效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以上关键页须完整、有效,并体现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招标代理负责人: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1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中的两项及以上服务内容(其中必须包含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否则为无效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以上关键页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交类似业绩均有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重整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②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约定各方主要权利义务及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终以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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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6日至2025年07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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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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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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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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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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