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109-440115-04-01-33150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分期建设,现状已建规模10万m3/d,二期(即2025年)扩建规模为10万m3/d(含中水回用建设工程),污泥资源化车间同步考虑一期建设的情况,按照处理规模20万m3/d配套建设;新建南沙污水系统分区污水收集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网(DN300~DN1600),提高污水厂进水水质浓度、提高区域内污水收集率,保障南沙污水处理系统分区污染负荷削减。本项目总投资140566.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343.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520.23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让价款41739.68万元。最终建设规模以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试验、安装、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管理、BIM管理、ESG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分包管理、组织协调、运营调试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进场动员会开始算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定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47.55411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监理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部颁************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3.7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③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未作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日 14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日 14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日 14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兴举二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经理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伟清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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