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景苑1-4#楼入户大堂等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畔景苑1-4#楼入户大堂等设计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门头方案、各专业土建施工图,幕墙施工图,景观施工图、内装施工图。
2.3设计周期:中选人应在招选人提供施工图纸后十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优化成果(包括经招选人认可的初步成本节省额)。
注:中标人逾期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款中扣除。
2.4设计服务费估算价:7.00万元
2.5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的规范要求,并确保最终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如有),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
2.6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服务标准和范围以招标文件和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6.1方案设计范围:门头方案、各专业土建施工图,幕墙施工图,景观施工图、内装施工图等。
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本项目测绘由设计单位自行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12日8:30至2025年3月19日18:00。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05室,联系电话:******(微信同步)。获取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设计补偿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本次设计项目没有任何设计补偿金。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7.00万元。
七、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优化,提交所有成果文件,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05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