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粮食种植成本上升,导致辖区内的农业生产主体种粮积极性下降。为了************街道2020年制定了《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修订)》(西办规字〔2020〕6号),此方案将于2025年6月有效期届满。
在上述方案的执行过程中,由于方案没有明确“当年种、次年补助”原则,每年底依据方案编制相关专项资金预算时只能根据预测的第二年粮食种植面积确定第二年专项资金规模******************街道上述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街道财政状况,第二章第五条,水稻种植补助1000元/亩·造(一年最多两造)调整为:补助600元/亩·造;另外,对应市相关文件,删除对种植玉米进行补助的内容。
2.为了完成上级关于“粮食单产和粮食产量”的粮食安全考核,参考市相关文件,第二章第六条中增加第(四)款内容如下:“(四)在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全部损失或水稻亩产低于250公斤、马铃薯亩产低于500公斤的粮田,如插后失管、征地填土、中途改种等。”
3.为了规范预算编制,参考市相关文件,明确“当年种、次年补助”原则,把第二章第七条“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优先获市级认定示范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企业。项目补助分配以综合因素法为主,根据当************农村局汇总审核专项补助资金申报资料,根据当年项目申报情况,按当年种、次年补助的原则,编制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制定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4.为了便于种粮主体申报,第二章第八条中的水稻种植补助申报时间适当延长5至10天。
******街道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上述修订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1.《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修订)》(西办规字〔2020〕6号)
******街道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
******农村局
2025年2月8日
附件:
1.附件1. 《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修订)》(西办规字〔2020〕6号).pdf
2.******街道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