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偃师区顾龙路(S317******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责任公司偃师区顾龙路(S317至伊滨区交界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8-410381-04-01-226776)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90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新(2024)0013号 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4元。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项目概况及规模:项目起点位于顾龙路与S317交叉口,由东向西,途径闫楼、辛村、石牛,下穿郑西高铁后,终点止于偃师区与伊滨区交界,路线全长2.858公里,路面宽度11.5米,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6、工程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境内。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8、工期:90日历天。9、缺陷责任期:1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0、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1、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章)。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提供中标后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4、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中标后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5、信誉要求: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投标人2021年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章)。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道洛神路74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863中部软件园9号楼603室
联 系 人:高惠丽
电 话:******
监管部门: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武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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