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模式)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招标文件预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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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鄂托克前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模式)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627.81平方米。其中建筑垃圾破碎筛选车间4865.44平方米,装修垃圾破碎车间4699.******消防、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和垃圾处理设备的购置。本次招标包含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所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建设工程(含安装工程)的施工、试(检)验、试运行、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操作培训及相应技术服务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鄂托克前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模式)》(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7时00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7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纲总
联系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