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E栋钢结构连廊维修项目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主要对该区域的铝塑板及支撑龙骨角铁进行全面更换处理,对屋面主要钢梁进行除锈并按户外露天钢构件防腐要求进行钢材防腐处理,对结构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具体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建筑垃圾清运、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专业协调及配合项目报建或开工前施工申报备案等。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投标限价:936180.57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4〕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生产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的截图证明)。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1、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21。 2、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3、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采购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4、现场获取请投标人凭《投标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以及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5、线上获取请投标人将《投标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以及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经招************银行账号:************021526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掬泉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C座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0-******转53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21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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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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