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F2025-10-0368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第三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B座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第三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韩瑜、江俊、刘妃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金额:13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集团10楼,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本公告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胡工
电 话:0551-6******
附件信息: